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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规章

【学院文件】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际化示范学院(材料与微电子学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导师团队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12-09

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际化示范学院(材料与微电子学院)(简称材料示范学院(微电子学院))的建设目标和人才培养的需要,贯彻学校科教协同、行业协同、国际协同的人才培养理念,实行学生培养全员导师制。导师制将贯穿整个培养环节,实现学生个性化发展,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创新潜力、组织领导能力等。为此,材料示范学院(微电子学院)拟面向全体材料学科教师,组建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导师团队(简称导师团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设目标

学院拟组建20余支导师团队,负责学院学生的创新意识启蒙、创新实践能力培养和国际化视野拓展,并依托导师团队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共同打造与国际接轨的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区,推进学校国际一流材料学科的建设。

二、建设要求

导师团队应具有团队名称和明确的研究方向,由团队负责人、科教导师、国际导师、行业导师和团队助理共同组成,团队成员应研究方向相近或交叉、结构搭配合理,鼓励跨院、跨学科组建,团队内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高效的运行机制。

1.团队负责人:我校材料学科全职的院士、“千人计划”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学科首席教授或由院长提名推荐的教授,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和较深的学术造诣,并在某一研究领域具有突出的创新性学术思想和成就。每个导师团队设立1名团队负责人,负责导师团队的组建、研究方向的确定等全面工作。

2.科教导师:我校材料学科及其相关交叉学科的教授、副教授,具备能够指导学生的基本科研条件。每名教师只能加入1个导师团队,每个导师团队须包含46名科教导师(含团队负责人),科教导师负责学生的学业引导和学术指导等具体工作。

3.国际导师:一般为海外知名高校或研究单位的教授、副教授,能够为学生拓展国际视野提供指导和帮助。每个导师团队须包含不少于1名国际导师。

4.行业导师:一般为国内外知名企业、社会机构的杰出代表,能够为学生了解社会和认知行业现状提供指导和帮助。每个导师团队须包含不少于2名行业导师。

5.团队助理:可以由科教导师兼任,也可以是其他专职教师,具有一定的团队管理经验、在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工作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有较好的英语表达能力、热心学生培养和社会服务工作。每个导师团队配备1名团队助理,负责导师团队开展各项对学生的学术学业指导、内部交流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及导师团队资料汇总、信息更新与报送、与国际导师和行业导师工作对接、与学院学生培养管理工作对接等。

三、导师团队职责

导师团队是材料示范学院(微电子学院)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主体,对学生的培养指导将贯穿于本科培养全过程,主要任务是指导本科生的创新实践必修环节,包括专业启发研讨(3学分)、演讲组织与实践(2学分)、科研技能训练(4学分)、科研创新训练(8学分)、工程实践实习(4.5个学分)等五方面以及本科毕业设计,并将延续至研究生阶段的培养指导工作。其职责按照各个环节进行划分,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启发研讨:策划和组织以学生为主的专题研讨会,鼓励学生关注当下社会热点问题,结合学科发展前沿、国民经济和国家战略需求,启发学生思考材料领域发展趋势,提出材料发展的关键问题;培养学生的文献阅读能力、学术交流能力和写作能力;指导学生人生规划、学业发展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竞争力、团队协作能力及领导力。

2.演讲组织与实践:督促和指导学生进行非专业专题讲座和专业科技讲座,从立题、调研、制作PPT、制作海报、吸引听众(不少于50人)、发表演讲(主讲1小时以上),锻炼学生的组织能力及表达能力。

3.科研技能训练:培养学生掌握基本的材料设计、材料制备、材料结构与性能表征等材料研究技能。

4.科研创新训练: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性课题研究,培养学生的科研素养和创新能力。

5.工程实践实习:组织学生到企业实践,培养学生运用现有知识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与业界同行的沟通交流能力;培养学生将复杂工程问题分解为简单具体问题进行有效组织实施的能力。

四、管理办法

1.学院每年组织一次导师团队申报工作,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分期分批建设。

2.每个导师团队接收指导学生人数总计不超过10年,且每位科教导师个人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2年。

3.每年举行学生-导师双向选择大会,新生根据研究方向选择导师团队,导师团队根据团队的需要选择学生。

4.对于大学三年级以前的学生,采用学生-导师双向“流入-流出”制管理,即每学年末学生和导师均可进行二次择优双向选择。从学生第四学年开始,形成相对固定的导师,完成本科毕业设计和工程实践实习环节,并与研究生培养衔接。

5.学院每学年对导师团队进行考核和发放酬金。导师团队的学年酬金由科教导师的指导酬金(基本标准为6000年)和导师团队助理的管理酬金(基本标准为2000年)组成,学年酬金与导师团队考核所得的生均积分成绩挂钩。排名前20%的导师团队,酬金增加20%;排名后20%的导师团队,酬金减少20%。学年酬金由团队负责人根据各导师在上学年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二次分配,并在学年末报送至学院统一发放。

五、考核办法

导师团队考核工作由学院导师团队评审工作小组每学年末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导师团队对学生创新实践环节的指导工作情况和所指导学生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情况。考核采用积分制,根据导师团队所指导的学生分年级计算生均积分,并按照生均积分成绩进行排名。

1.导师团队对学生创新实践环节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

导师团队开展学生创新实践环节的指导工作基础分为20分,实行扣分制,具体为:

(1)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具有高效稳定的运行机制(5分);

(2)能够按照学院要求指导学生完成各项创新实践环节(5分);

(3)及时准确地跟踪和反馈学生的研究学习情况(5分);

(4)指导的学生申请更换导师团队或流出学院的情况(5分)。

2.导师团队指导学生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年度考核对导师团队指导学生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实行加分制,加分不设上限,具体如下表所示: 

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类型

分值

(每篇或每项)

发表论文

NatureScience

100

Nature子刊

60

相关领域顶级期刊(包括Phys.Rev.Lett.、J.Am.Chem.Soc.、Angew.Chem.Int.Ed.、Adv.Mater.及其他IF大于10的期刊)

40

其他SCI一区论文

20

SCI二区论文

10

SCI三区论文

4

SCI四区论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2

其他研究论文

1

撰写专利

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4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2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1

科研成果

国家级科技成果奖

100

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40

省级大学生科技成果奖

20

校级大学生科研成果奖一等奖

10

校级大学生科研成果奖二等奖

4

校级大学生科研成果奖三等奖

2

竞赛奖项

“挑战杯”、“创青春”、“节能减排”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主体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40

“挑战杯”、“创青春”、“节能减排”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主体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20

“挑战杯”、“创青春”、“节能减排”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主体赛省级二等奖、其他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10

“挑战杯”、“创青春”、“节能减排”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主体赛校级二等奖、其他学生科技创新竞赛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

4

其他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校级奖

1

科研项目

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4

自主创新研究基金本科生项目

2

注:(1)表中分值是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的第一作者的得分;第二作者的得分为表中分值的1/2,第三作者的得分为表中分值1/3,以此类推;(2)学生科技创新成果须为学年内(91次年831日)正式出版或获得;(3)学生科技创新成果是指学生在导师制下由所在学年导师团队指导取得的成果。

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际化示范学院(材料与微电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