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下载中心 > 学院规章

学院规章

【学院文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际化示范学院(材料与微电子学院)科研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10-17

了进一步规范科研管理工作,保证我院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有关横向科研项目的立项、结题等事宜,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条 科研项目需要预借发票的,须在科研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后,由主管院长审批。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武汉理工大学科研项目预开财务收据票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确保已开票资金及时到款。对因不能及时到款而影响学院工作的,学院将扣发相应项目负责人津贴。

第三条 科研工作超标准交通费与住宿费、科研项目负责人差旅费等报销,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由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从相关科研项目支出。

第四条 专利申请由院科研办公室登记、主管领导审核,并留存一份申请表后,报送科技处。

第五条 有关涉密项目、论文等的审批手续,按相关保密制度执行。

第六条 如有与上级规定不符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际化示范学院(材料与微电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