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际化示范学院(材料与微电子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4-21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际化示范学院(材料与微电子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组 长:王涛、严岿
副组长:夏建龙、张甜
组 员:尤雅、孙丛立、许絮、沈忠慧、付承菊
二、招生计划
序号 |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或方向) | 拟招生 指标 |
01 | 学术学位 | 080500 (04) | 材料科学与工程 (电子材料与器件) | 8 |
02 | 专业学位 | 085600 (04) | 材料与化工 (材料工程) | 3 |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一)笔试
专业基础综合,考试内容为半导体器件。考试时长180分钟,满分100分。(仅学术学位博士考生参加。)
(二)面试
1.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采取答辩的形式,包括考生汇报、抽题作答、英语提问和专家提问四个环节,主要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创新能力、综合素养、外语水平等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考生围绕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研究内容及取得的工作成果和今后攻读 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等内容,制作PPT演示文档进行汇报(PPT中不得出现报考导师和导师团队等信息)。每位考生PPT汇报时间为15分钟,答辩总时间约30分钟。专家组围绕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学科前沿、专业英语等方面提3-5个问题(其中包含1个专业英语问题,考生须用英语对专家用英语提出的问题作答)。考核专家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
①考生汇报(30分):主要评价考生对当前研究方向的理解程度、研 究成果的原创性、发表学术论文和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等情况;
②抽题作答(20分):主要评价考生对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
③英语提问(20分):主要评价考生专业英语掌握情况以及在专业讨 论中的英语沟通能力;
④专家提问(30分):主要评价考生的沟通表达能力、独立思考与创 新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按百分制评价,再计算平均分得到最 终面试成绩。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采取答辩的形式,包括考生汇报、抽题作答、英语提问和专家提问四 个环节,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创新能力、综合 素养、外语水平、工程实践能力等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考生围绕个人学习工作经历、个人研究内容及取得的工作成果和今后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等内容,制作PPT演示文档进行汇报(PPT中不得出现报考导师和导师团队等信息)。每位考生PPT汇报时间为15分钟,答辩总时间约30分钟。专家组围绕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学科前沿、专业英语等方面提3-5个问题(其中包含1个专业英语问题,考生须用英语对专家用英语提出的问题作答)。考核专家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
①考生汇报(30分):主要评价考生对当前研究方向和关键工程技术 的理解程度、研究成果的原创性、发表学术论文和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等情 况;
②抽题作答(20分):主要评价考生对专业知识与技能和相关工程技 术的掌握情况;
③英语提问(20分):主要评价考生专业英语掌握情况以及在专业讨 论中的英语沟通能力;
④专家提问(30分):主要评价考生的沟通表达能力、独立思考与创 新能力和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能力。面试成绩由考核专家组成员按百分制评价,再计算平均分得到最终面试分数。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核专家组按百分制评价,再计算平均分得到最终面试分数,满分100分。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考核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主干课程。每科目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加试科目:
科目1:材料合成与制备新技术
科目2:电子材料与元器件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的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考核具体安排
(一)签到及面试顺序抽签
时间:2026年4月24日(周五)14:00-17:00
地点:马房山校区材料示范学院会议室(西院图书馆大楼四楼)
请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签到,提交《武汉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见附件1),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签到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二)笔试
时间:2026年4月25日(周六)8:30-11:30
地点:南湖校区(南)-博学北楼-101
(三)面试
时间:2026年4月25日(周六)14:00-17:30
地点:南湖校区(南)-博学北楼-102
候场:南湖校区(南)-博学北楼-101
(四)同等学力加试
时间:2026年4月25日(周六)8:30-11:30
地点:南湖校区(南)-博学北楼-101
四、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及拟录取原则
1.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考生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考生成绩=面试成绩,考生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考生按照导师额定接收指标和考生综合成绩相结合的方式择优拟录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考生按照导师额定接收指标和考生面试成绩相结合的方式择优拟录取。
五、其他说明事项
1.考生须根据笔试、面试时间段提前半小时到场,有序参加考试。考生提前将面试汇报PPT(保存低版本,且以抽签号+考生姓名命名)拷入指定电脑。
2.学校博士研究生体检工作拟于入学报到前进行,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3.学院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公示网站为:“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gd.whut.edu.cn/zs/tzgg/)。
六、考生咨询及申诉流程
咨询电话:027-87733690
监督电话:027-87468356
申诉流程:考生如对考核资格、程序、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有质疑,须以书面形式将质疑问题反馈至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际化示范学院(材料与微电子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西院图书馆大楼406室)。
申诉受理截止日期:公示有效期内。
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际化示范学院
材料与微电子学院
2026年4月21日


